本报记者 于瑞荣
出狱后以“好心帮忙”为名抢劫多名妇女,再次将自己送进监狱。近期,这样一起案件经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互助县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
案情回放 :“好心帮忙”实则诱人上当
杨某,36岁,互助县威远镇人,看起来腼腆老实,却是一个从18岁就开始犯罪的惯犯,2002年、2011年、2012年先后因强奸罪、盗窃罪、抢劫罪被判刑,2021年2月底才刑满释放。刑满释放后的他不知悔改,走上老路,出狱后短短5个月再次被公安机关抓获。
2021年7月26日下午,杨某闲来无事在互助县某广场溜达,看到身边捡易拉罐的李某戴着金耳环,便心生恶意,骗李某说“这里捡不到多少瓶子,下面树林有很多,我可以带你去捡。”为了多捡几个瓶子换钱,李某毫不犹豫地跟他去了,走了一阵后,杨某假意打电话后称,他有几十条狗要运往互助北山、门源进行贩卖,事情比较急,让李某先帮忙装车,再一起去捡瓶子。就这样骗李某到互助县高关村偏僻地方下车,李某见周围偏僻,意识到被骗要跑,却被杨某一把拽住衣领。随后,杨某拽下李某耳朵上的金耳环,抢走李某的手机就要跑,见李某追来,杨某威胁:再追的话要将其活埋,李某便放弃了追赶,随后报了警。
同样被抢的,还有80多岁的王某,以及芙某、金某等人。在2021年7至8月短短二十天时间里,杨某通过“好心帮忙”或者让对方帮忙等手段,将以上4名被害人骗至小树林等偏僻地段抢夺其黄金首饰、手机等财物共计3532.8元,低价出售后将钱挥霍。
据杨某交代,他的作案目标一般都会选择那些年龄较大戴了金饰的老太太,因为年纪大了反抗能力弱,在隐蔽且监控设施少的地方,对方呼救不容易被人听到,做案不易被人察觉,方便得手。
法槌敲定:不法之徒终被严惩
杨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移交互助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乔玉金综合证人证词、现场勘验、多次犯罪的经历、社会危害性大等系列情况,认为杨某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应当从重处罚并提出量刑建议。今年上半年,经互助县检察院提起公诉,互助县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5000元。
乔玉金希望通过本案给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提个醒,虽说世上好人多,但防人之心不可无,特别是老年人,分析判断能力减弱,对花样翻新的骗术不易察觉,容易轻信骗子的花言巧语成为犯罪分子侵害的对象。犯罪分子一般多采用免费体验型、传销洗脑型、感恩抽奖型、名医专家型、回报承诺型、免费送产品型等所谓好心帮忙、养生保健、高额回报的骗术诱惑老年人上当,希望老年人一定要保持清醒头脑,加强自我保护,增强防骗意识,以免上当受骗,受到不法侵害。
获刑抢劫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