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公司员工代表到东城法院向执行法官赠送锦旗。东城法院供图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月3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何春中)1月3日一大早,北京某公司20余名员工代表专程来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城法院),向执行法官赠送锦旗。
事情要从东城法院执行局财产处置团队此前办理的一起案件说起。
余某原本是一家装修公司和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股东,因债务及经营情况曾向银行进行借款,后欠款未能按期偿还。银行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对余某名下的一套住房进行了查封及拍卖。
余某的房屋腾退后,正待进行案款分配时,在余某公司就职的多名员工找到了东城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牛爽。
北京某公司员工代表到北京东城法院向执行法官赠送锦旗。东城法院供图
原来在余某持股的这两家公司里,尚有员工40余人,大部分人在公司创业初期就在此就职,有些员工工作长达十几年。2020年,公司经营出现问题,发不出工资。这些员工出于对余某的信任和对公司的感情,一直坚持在工作岗位上。许多员工面临房贷、车贷压力,加之要维持家庭开支,只能靠借款维持生活,还有的员工靠兼职生活。
随后,员工们陆续申请了劳动仲裁,在拿到仲裁委的生效法律文书后,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由于公司经营不善,早就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了。
听说股东余某的房产被拍卖,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几个员工代表相约走进了东城法院执行局,向法官助理牛爽求助。员工们迫切地想要参与分配公司股东余某名下房产的拍卖,以挽回自己的损失。
基于整体案情及法律关系考虑,法官助理牛爽一开始告知员工无权参与分配,因为欠薪的债务人是公司,虽然余某是公司的股东,但不能当然执行其名下财产。
送走员工代表后,牛爽将整个案件情况进行了梳理。他与承办法官赵庆以及财产处置团队负责人宋青法官沟通办案思路,提出在能联系上被执行人的情况下,积极争取作为股东或者法定代表人的自然人同意以其个人名下财产对公司员工债权进行担保或者清偿。
赵庆法官和宋青法官对于这个想法,表示赞同。
牛爽迅速联系被执行人余某。起初,余某不同意提供这样的执行担保。经多次推心置腹沟通,加之余某也一直对员工心怀愧意,他最终答应以个人财产对公司债务进行担保,清偿欠薪。
2024年元旦前夕,42名员工收到了共计500余万元欠薪。
据东城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润华介绍,近年来,东城法院执行局始终牢记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建立涉民生执行团队、财产处置团队,办好每一个执行案件,保障群众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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